关于印发《2015年度江阴市科技三项费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5-8-1    浏览次数:5805  

 
各镇、街道科技办及财政所,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及财政局,市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加快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融技术研发、成果孵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最大程度地发挥我市科技三项费用的导向作用,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根据《江阴市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导向资金(科技三项费)使用管理办法》(澄财规〔2013〕54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江阴市科技三项费项目申报要求及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
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实施“工业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农业发展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研发平台基础建设计划”五大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转移支付项目除外)。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4、优先支持我市各类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三创”载体中自主创新创业型企业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
2、申报项目需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不超过2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研发内容相同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有市科技三项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请。凡符合2015年度科技三项费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重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各镇(街道)科技办及财政所、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及财政局对辖区内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不在镇、街道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交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请在江阴市科学技术局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jiangyin.gov.cn,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各类申报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生成申报书打印与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作为纸质申报材料,每个项目递交3份纸质申报材料交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关部门审核,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关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上报市科技局。不在镇、街道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交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15年度科技三项费项目(工业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农业发展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网上申报开网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关网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下午5 : 00,逾期不予受理(研发平台基础建设计划开报时间另行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正式推荐上报项目纸质材料于9月10日前交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江阴高新技术创业园A座12楼)。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可向市科技局各项目主管科室咨询。
六、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
2、严格规范程序。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部门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1、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夏建军 81602154
2、各类计划项目申报的联系人电话详见各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