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7-6-2    浏览次数:6743  

各镇、街道科技办及财政所,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及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澄委发〔2016〕13号)、《江阴市产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6〕24号)和《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管理办法》、《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管理办法》、《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
围绕实施产业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市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集中支持重点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推进五大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江阴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申报单位或企业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单位或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单位和个人近三年不得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
5.有本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实行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4.已获得上级科技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申请。凡符合2017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重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各镇(街道)科技办及财政所,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及财政局对辖区内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不在镇、街道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交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请在江阴市科学技术局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iangyin.gov.cn/kjj/,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核准制项目除外)。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江阴市科技计划项目各类申报书均在江阴市科技局网上下载模板进行填写,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相关填报说明,填完后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各类申报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各辖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江阴市科学技术局”水印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申报单位注册登记表、单位基本情况表、江阴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财政审核后出具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上报市科技局。不在镇、街道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交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17年度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网上申报开网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关网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下午5 :30,逾期不予受理(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及相关核准制项目开报时间另行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正式推荐上报项目纸质材料于7月7日前交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江阴高新技术创业园A座12楼)。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可向市科技局各项目主管科室咨询。
五、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
2.严格规范程序。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部门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严禁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有偿申报、有偿咨询等行为,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1.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夏建军 81602154
2.各类计划项目申报的联系人电话详见各类指南。 

                                     

                                       二O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1-2017年度江阴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7年度江阴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17年度江阴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5-2017年度江阴市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

6-2017年度江阴市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8-2017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