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市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5-8-26    浏览次数:6495  

澄知发[2015]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江阴市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各镇(街道)科技办、财政所,市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更加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专利成果的产业化转化,根据《江阴市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导向资金(知识产权)使用管理办法》(澄财规〔2013〕55号)文件的精神,现将2015年度江阴市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项目类型
项目将围绕市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重点任务,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战略必争领域,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突出专利成果转化环节的研发创新,重点支持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以专利权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重点支持五个领域:
1、轨道交通及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制造技术。高速铁路用高强度合金新材料;高性能轨道交通用减震及密封材料;轨道车辆高可靠性安全、连接装置;高端汽车安全监测装备;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高品质车用轴承、缆索等零部件的研发;涡轮增压器制造技术;车用环保型内饰材料。
2、智能装备制造及精密机械。智能化、高精度工业机器人、高危行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机器人技术;高端精密工具制造技术;高端精密医疗器械制造技术;精密数控成套设备。
3、节能环保装备。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系统;工业余热综合利用、分布式能源系统;新一代高效节能型炉窑;金属、非金属、有机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污泥治理集成技术及成套装备;新型LNG节能技术的应用;用于环境治理精密在线检测仪器。
4、新能源(智能风电关键零部件技术)。风电整机技术、风电精密信号传导装置、风电轮毂关键技术、风电控制系统关键技术、风电发电机关键部件、新一代海上风电涂料。
5、新型光电显示材料。新型3D光电显示技术;新型液晶光电显示膜材料;用于液晶显示的高纯电子化学试剂等精细化学品。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有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项目属于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2、项目须有明确的目标产品,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其核心技术已获得1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项目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阶段。
3、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2014年1月1日以来已投入不低100万元,项目实施期内新增投资不低于3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4、项目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能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项目实施期内目标产品累计新增开票销售2000万元。
5、项目实施期为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实施期内需新增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3件以上,申请项目的技术、经济、知识产权等指标应按两年进行编制。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2014年1月1日前在江阴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或现有固定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4、优先支持创新型集群入库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员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员企业申报的项目。
5、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信用承诺。
6、一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本市有在研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已经获得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支持的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三项费项目。
7、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分两年拨付,项目立项后,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按项目经费的60%予以拨付,实施一年后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于项目实施顺利达到预期指标的项目拨付剩余资金。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请。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知识产权局。不在镇、街道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交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请在江阴市科学技术局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jiangyin.gov.cn左侧【江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完成后将申报书和附件纸质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纸质正式申报材料应包含《江阴市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及以下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1)通过年检的最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2)授权专利或已公开的专利申请的公告说明书第1页、权利要求页、附图代表页;未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
(3)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诊断试剂、动植物新品种、通讯设备、压力容器、食品等,必须附相应的批准和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4)涉及环境及安全评价的项目,需提供权威部门的环评审批意见及安评审批意见;
(5)有关产品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报告、重要用户的试用报告等。
3、申报书打印与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作为纸质申报材料,每个项目递交3份纸质申报材料交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审核,由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上报市知识产权局。不在镇、街道、高新区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单位交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知识产权局。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5 : 00。受理地址为: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创业园A座12楼);项目受理人:夏建军;联系电话:81602154。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可向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科咨询,联系人李海春,徐竹君,联系电话86861536。
六、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
2、严格规范程序。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部门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
2015年度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