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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靖江园区党群科,各镇、街道组织科,教育局、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根据《关于实施“暨阳英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人才引育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澄委发〔2021〕39号)和《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澄科人领〔2019〕5号)精神,经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工作,请各相关辖区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最高补贴500万元;

2.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最高补贴100万元;

3. 省“双创计划”创业类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最高补贴80万元,创新类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最高补贴50万元,双创博士最高补贴20万元;

4. “暨阳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最高补贴50万元,创新领军人才最高补贴30万元,技能领军人才最高补贴20万元;

5. 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科研活动,且出站后与我市企业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最高补贴20万元;

6. 企业全职引进,且专业符合我市紧缺人才目录的博士最高补贴10万元;

7. 新引进卫健系统领军人才、重点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分别最高补贴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新引进教育系统A、B、C、D、E类人才分别最高补贴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第7类人才安家补贴申请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价格。第1-6类人才安家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价格的50%,除创业类人才外,其他人才申请安家补贴的,须已获得由用人单位向人才支付的安家补贴。

二、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1.经认定且全职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人才须在获得补贴资格后5年内购买本市首套自住商品房,并申请安家补贴,逾期不予以支持;

3.本通知中的“本市首套自住商品房”,是指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时限后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的自住商品住宅,在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之前,本人名下没有在本市的居住用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登记记录(包含与配偶在内的他人共有产权登记记录);

4.已享受高层次人才公寓政策的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获得安家补贴同时终止享受高层次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5.已享受租房补贴、照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在发放安家补贴时扣除租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惠金额;

6.人才已获安家补贴后,获得更高标准补贴资格的,可申请补足差额,按照新申领要求提供材料;

7.责任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申请安家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填写申请表,按规定附相关材料,报各相关责任部门。

教育、卫健等条线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工作责任部门为教育局、卫健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科,其他人才的安家补贴申请工作责任部门,为人才企业所在的镇(街道、园区)组织部门。

四、相关证明材料

1. 创业类人才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人才资质证明(入选人才计划通知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4)企业在本市落户注册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权证明等复印件);

(5)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企业引进的创新类人才(含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人才资质证明(入选人才计划通知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人才本人的社保、个税等在职在岗证明资料;

(6)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7)用人单位支付人才安家补贴的凭证(银行凭据等);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社会事业人才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件类复印件);

(3)人才资质证明(入选人才计划通知或证书、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认定资料、职称证书等);

(4)在本市购房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续领要求

已获安家补贴且处于拨付期的人才,正常在职在岗,购置房产所属权未发生变更的,可向责任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请续领。各责任部门认真排摸、确认人才在职在岗情况,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创新人才提供社保、个税缴纳凭证,创业人才提供股权证明、企业经营情况材料),统一到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由责任部门统一报送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下午5 : 00。具体材料:(1)《江阴市高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核查);(3)《2021年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此表由责任部门负责填报。

3.有续拨申请安家补贴的责任部门,须填写《2021年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续领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表格(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此表由责任部门负责填报)及人才在职在岗证明资料、企业安家补贴付款凭证附件一份送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汀、金相依 联系电话:0510-66227002。

附件:

1.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2.2021年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3.2021年江阴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续领情况汇总表

江阴市科技和人才工领导小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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