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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技人才服务机构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阴市“引才合伙人”专项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澄科人领〔2021〕6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服务机构为我市招才引项,拟对科技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备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国内外取得合法资质,在江阴市完成工商注册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人才协会联盟、大院大所分支机构等科技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与我局签订合作协议的机构不需备案。

二、备案流程

机构至“江阴科技”网站下载并填报《江阴科技人才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向市科技局提出备案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报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公示并发文公布。

三、申报备案时间

备案每季度确认公布一批。2021年首次备案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30日。

联系人:陶郁科;

联系电话:86861560,1386163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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