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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江阴市“暨阳英才计划” 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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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放园区经发局(科技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暨阳英才计划”升级版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澄委发〔2018〕65号)和《江阴市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评审及扶持资金实施细则》(澄科人领〔2019〕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2020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公告》(锡人才办〔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江阴市“暨阳英才计划”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创业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截止2020年10月31日,有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1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

4、入选后须在申报单位继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累计在江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申报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6、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市,并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生物医药产业放宽到2016年1月1日。

7、申报人担任申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8、申报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或百分之百持股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实缴货币出资(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货币出资×50%)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到不少于20%)。不认可代持股(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或者外籍人才夫妇均为外籍、由父母子女代持的除外,须提供本人出资证明)。

9、申报单位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10、创业团队中有技术开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成员。

11、未获得过市级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资金支持。

12、必须是从市外、海外新引进的人才。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信息技术产业。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融合和集成创新。

(二)智能制造。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高端机器人、高精密工作母机、柔性制造系统、增材制造等智能成套设备,以及可穿戴设备、关键电子元器件、智能仪器仪表等关键装置及部件,高技术船舶、深海作业工程船和半潜式海洋工程平台,先进医疗设备。

(三)航空航天。重点支持燃气轮机和航空发动机(“两机”)核心部件及关键配套产品。

(四)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支持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

(五)生物与新医药。重点支持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大品种,先进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生物医用工程产品。

(六)新材料。重点支持稀土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光电材料等新功能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高性能纤维(包括功能型、复合型、差别化、高仿真的化学纤维)、高分子复合材料等先进结构材料以及高端精细化工新材料。

(七)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氢开发利用、风能、生物质能、核电及核燃料循环、电网输送及安全保障技术。

(八)现代农业。重点支持农作物新品种、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新品种、新型设施农业技术、安全高效淡水产品清洁养殖技术、农林业生物质材料深加工与利用。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培训。高新区科技局、临港开发区经发局、靖江园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培训。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网上申报平台(http://***.kjjsclzx.com/**xt/index.asp)填写申报表,并以原件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上传各类附件材料进行申报,截止时间11月5日。

3、材料上报。通过网上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江阴市科学技术局”水印的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相关证明材料(含目录)的顺序装订,采用白色封面封底胶装,一式7份,申报创业领军人才本人签名、企业盖章,各镇、街道、开发区经发部门(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截止时间11月10日。

4、现场考察。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走访考察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企业项目实施情况。截止时间11月15日。

5、路演评审。初定于11月20日,市科技局邀请专家评委,组织申报创业领军人才进行路演评审

6、项目确认。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初审、现场考察、路演评审和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等情况,提出拟入选创业领军人才名单建议报人才工作办公室联席会议通过后,网上公示确认。

四、附件材料

1、申报人(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证明、现任职务证明(聘书及董事会决议,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2019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材料。

2、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如已授权需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如已受理未授权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时提交的发明人信息)、反映人才能力和业绩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体现申报人出资情况的验资报告(包括银行询证函、出资入账单)、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公司章程、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或厂房租用协议等材料;

4、创办企业上年度的企业纳税凭证(由税务部门盖章)和企业缴纳社保凭证(由人社局盖章);

5、创办企业上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每页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财务专用章。

6、创办企业的企业信用基准报告。

7、申报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园区、镇街要高度重视江阴市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宣传引才政策,切实发动符合申报条件且技术水平高、项目实施支撑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开展项目申报。

2、严禁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3、严格项目审查。申报项目所属园区、镇街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科技人才项目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应严禁申报,确保项目真实、优质。

六、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0510—86861549

附件:1.江阴市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

2.江阴市新兴产业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计划书纲要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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