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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引育人才
发布时间:2020-10-23
 

可享受下列政策:

1、引育人才补贴

企业每引进一名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企业引进和培养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申报年上一年度人才年薪为基数,连续3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总额最高50万元;企业引进其他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薪酬补贴。

企业引进并录用初次来本市就业的外来高技能人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按最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录用补贴。

对于培养输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中、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的企业、培训机构、高职院校,经认定的,按培养输送每名高端人才2000元、中端人才1000元给予补贴。

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或围绕企业急需解决的难题协作攻关。企业与教授博士签署合作协议后,不定期到企业解决实际性问题,帮助企业推动成果转化的,经认定后给予企业每位专家在澄工作期间每天最高600元的补助,最高1万元。

对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见习实训单位,按见习实训人数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50元的带教费补贴和每人50元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按最高每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留岗补贴。

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首席技师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经年度考核成效显著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2、培育人才奖励

对自主培育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自主培育省“双创计划”博士、人才和团队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

对入选(获评)无锡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示范)博士后工作站(或优秀博士后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培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培育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参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企业,按照该企业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度培养量,经评审给予单位最高10万元奖励。

对给本市企业输送高技能毕业生的本市企业办技工类学校、民办职业类学校按最高高级工每生1500元、技师每生2000元、高级技师每生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培育省“外专百人计划”专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于获评国家、省、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的,最高按照上级奖金1:1配套奖励。

对在参加国家、省、无锡市技能竞赛中获得政府表彰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3、金融扶持

对产业升级创业领军人才的企业,优先推荐申请“江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的最高500万元的科技贷款;经确认的企业,给予在澄银行取得贷款的同期基准利率50%的贴息支持,同一年度贴息最高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总额最高500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贷款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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